2025-05-13 21:30 阅读量:4k+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100多人冒险偷渡出境
结果不但没有走上致富路
反而“偷渡”来牢狱之灾
……
网恋遭遇“杀猪盘”
“我被骗了!”2019年4月,青岛市城阳区某派出所接到王女士的报案,称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
数月前,王女士在某社交软件上结识了一名男子,该男子自称张某,30岁出头,是南方某市的一名小老板。微信朋友圈里,单身的张某阳光、帅气,同样单身的王女士对张某有了一些好感,逐渐将自己的职业、生活状态等信息透露给了对方。
几天后,在张某诱导下,王女士开始在张某推荐的投资平台上进行投资。起初,王女士心有戒备,只投资了几百元,但很快就赚了100多元,盈利和本金也都顺利提现。于是,王女士又投了几千元,也非常顺利地拿回了本金和收益。
几次小试牛刀之后,王女士对张某完全放下了戒备心。在张某的建议下,王女士开始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大额投资。几次大额投入后,王女士发现虽然账户显示有了更多收益,但却无法提现,平台客服称是王女士操作时出现失误,导致账户被系统冻结,仅需继续加大投资就能解冻。
就这样,王女士不断追加投资,直到投资额达到40余万元时,才终于意识到可能被骗了。而一直嘘寒问暖的张某也消失在网络中,此刻王女士如梦初醒。
公安机关初步判断这是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但由于对方使用的都是虚假身份信息,还身在境外,社交账号也是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直到2023年,公安机关利用技术手段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许某。经侦查发现,许某的一个网络社交账号与诈骗王女士的“张某”社交账号曾经在同一个设备上登录过,且许某在2018年至2019年在中缅边境地区有多次异常的交通轨迹。同年10月11日,许某在江西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根据许某提供的相关信息,又陆续研判出罗某、刘某、胡某、谢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陆续有115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至此,一个自2018年起就盘踞在缅甸勐波、专门从事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杀猪盘”类型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引导侦查锁定证据链
许某原本在国内从事美发行业,2018年初,客人罗某对他说可以去国外上班,只要会打字就行,每月底薪5000元,有提成,一个月轻轻松松1万元保底不是问题。许某当时就心动了,后在罗某的安排下从江西辗转来到云南,在中缅边境与一些不认识的人会合后,在“蛇头”带领下偷渡至缅甸。“公司”的人将他们接到了缅甸勐波的一个赌场大楼,给每人发了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以及一本话术本,并安排人员对他们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是让他们每个人伪造一个非常详尽的假身份,把自己打造成一名30岁左右、阳光帅气、小有成就的单身男性形象,然后在聊天软件上寻找聊天目标,一般是30岁左右的单身女性,要求他们在几天内与对方发展成恋人关系,之后诱惑对方到诈骗团伙的平台上进行所谓的投资。
至于投资是否能赚到钱、是否能提现,均由诈骗公司的人员在后台操控。该诈骗团伙人员由上而下分为老板、总监、代理、组长、组员等不同等级,同时还有财务、技术等工作人员。组员除了每月有5000元左右的底薪,“开单”(诈骗成功)后还能按照比例提成;组长、代理、总监等人对于自己管理的所有人员的“业绩”均有不同比例的提成。
“经过几个小时的培训,我就知道了这是一个诈骗团伙,但是为了赚钱,再加上觉得不太可能被抓到,我还是决定留下来做做看。”许某等人交代说。
经初步侦查,公安机关确认许某等人参与的是一个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虽然王女士被骗的方式、时间以及诈骗平台的名称与该团伙的犯罪信息均吻合,但到案人员均不承认自己是诈骗王女士的“张某”。“当时公司的设备不是严格的专人使用,我对张某这个名字有点印象,因为每次有人开了这种几十万元的大单,公司都会组织大家对这单诈骗的过程进行学习,我印象中见过张某这个名字,但是不记得是谁了。”除了许某之外,其他到案的团伙成员也如此供述。
根据掌握的证据,公安机关认为该诈骗团伙存续期间有大量的被害人,但由于客观原因诈骗数额无法查证。是否能定罪、如何定罪成了当前的难题。为此,公安机关商请城阳区检察院于同年11月初依法介入,引导侦查。
办案检察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虽然目前无法确定“张某”的具体身份,但该案的涉案人员可以以“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者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这一条件入罪。
“建议讯问的内容必须详尽,尤其是关于诈骗窝点的位置、周边环境、人员结构、人员特征、工作要求、窝点的管理规则,以及偷渡的路线、时间、同伴等,达到非亲历不可知的程度;有针对性地调取涉案人员在诈骗窝点期间和前后的社交软件聊天记录、电子消费记录等,佐证其在境外诈骗窝点停留的情况;通过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相互辨认锁定涉案人员;通过对交通轨迹中同行人、同住人的研判,确定更多的团伙成员。”该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了以上意见。
公安机关迅速展开深入侦查,陆续抓获了包括总监陈某、郑某,以及多名代理、组长在内的100余名犯罪嫌疑人。
找准办案突破口
诈骗团伙的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要求团伙成员尽量不要跨组交流,大部分组员仅对自己所在组的成员比较熟悉,加上诈骗窝点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即使同一个组的成员,也存在时间上没有交叉的情况。这些因素就导致如果没有足够多的同时段、同组人员到案,如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系该诈骗团伙成员,如何确认犯罪嫌疑人在诈骗窝点停留了30天以上,均成了需要突破的难点。
办案检察官详细研究了该团伙日常工作、生活的所有细节,以及窝点周边的标志性建筑、商业网点、医院等情况,并通过网络地图对重点地点的位置、名称、与窝点的距离等进行了核实。
唐某系诈骗团伙的一名普通组员,到案后承认自己经过他人介绍加入了该诈骗团伙,但辩解称仅在诈骗窝点停留十几日就去了缅甸某地的一个矿山务工,4个月后离开矿山偷渡回国。由于当时与唐某同时期的同组人员尚未到案,面对唐某的辩解,检察官短时间也无法赴境外的矿山进行核实。
检察官经仔细审查发现,唐某偷渡至缅甸期间,其微信支付记录中每隔几天就会出现一个商铺的消费记录,而根据已经到案的大量同案人员的供述,该商铺正是诈骗窝点附近的一个小商店,而唐某辩称务工的矿山距离诈骗窝点非常远,其基本不可能短时间内频繁往返两地。
检察官以此为突破口对唐某进行讯问,并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唐某沉默片刻后,突然泪流满面地说:“检察官说得没错,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够对我从轻处理。”
除唐某以外,还有蓝某、冉某等多名团伙成员起初也都抱着同样的侥幸心理编造各种理由,但面对检察官拿出的客观证据,均自愿表示认罪认罚。
截至2025年3月,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分多批陆续将上述116人起诉至城阳区法院。目前依然有团伙成员陆续到案,公安机关也在持续侦查确定“张某”的身份。
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3月25日至27日,城阳区法院对该团伙中的75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地高校师生、银行职员和三大通信运营商工作人员等100余人旁听。这不仅是一场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法律审判,更是一堂深入人心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现场。
三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以被告人的供述为基础,结合他们的交通轨迹、消费记录、成员之间的相互辨认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涉案的“公司”系位于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该诈骗窝点位于缅甸勐波某赌场附近,上述被告人一年内均在该诈骗窝点停留超过30日,或一年内多次赴该窝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虽因客观原因无法查明被害人的具体数量和犯罪的具体金额,但该诈骗团伙从2018年至少存续到2020年,在这三年中,参与人数不断攀升,团伙规模不断扩大,侧面说明了该跨境诈骗团伙危害之大。
对于部分被告人和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胁从犯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期间,能够与外界保持自由联络,一般不认定为胁从犯;被告人不但可以使用手机、互联网随时与外界保持联系,还可以在下班后自由在周边活动,随意购物、就医,因此不存在任何胁从犯。上述公诉意见均得到了法庭的支持。
最后陈述环节,所有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自愿退缴违法所得,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理。城阳区法院将择期宣判。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个别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反诈意识不强的问题,城阳区检察院下一步将以案说法,通过开展反诈宣传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反诈意识。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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