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 20:27 阅读量:9k+
华人号:社会万象据央视新闻消息,记者从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获悉,2025年5月5日,公安机关已对滕州一名涉醉驾肇事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2025年5月4日16时05分,滕州市善国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男,29岁,滕州市人)当日午餐饮酒后,15时57分驾车接朋友一起外出购物,16时05分在善国南路自北向南超速行驶,从右侧强行超车时发生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蔡某某被当场控制。公安机关对蔡某某抽血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7mg/100ml,排除毒驾。
目前,案件调查及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酒精对人的感官、神经系统等
有麻痹、刺激作用
会使饮酒人对环境的变化反应迟钝
对事物运动状态感知失常失准
运动能力和操控操作工具的能力下降
还会使人易困或过度兴奋
在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极为危险!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广大司机
这些致命驾驶陋习
一定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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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社融媒体工作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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