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 18:14 阅读量:3.8万+
华人号:福建检察7月8日上午,福州永泰、泉州德化两县河长办、检察院会签《关于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加强大樟溪保护跨域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探索深化“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机制,构建完善的“河湖长+检察长”共护共治模式,推进大樟溪上下游治水措施联动协作,优化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保障水质稳定提升。
意见会签仪式及治水护河交流研讨会在德化县检察院举行,德化县副县长黄振宇,永泰、德化两县检察院检察长程志宏、叶小全出席,永泰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谢金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池文瑾、德化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曾华基、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春荣分别代表各单位会签意见。永泰、德化河长办、检察院相关同志参加了活动。
德化县黄振宇副县长全程见证意见会签、参与交流研讨,并作了指导讲话。
近年来永泰、德化两县在河长制工作方面经常互鉴互动,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德化检察院发挥监督职能参与护河治水,对德化各河段水质全面达到III类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天两地四方会签大樟溪跨域协作意见,是对河长制工作的再推动、再深化,感谢两县河长办和检察院对此做出的努力。在大樟溪保护方面我们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两地要从实际出发,动员各个职能部门,积极争取资金资源,加强共同整治。希望两地多交流多沟通,互相学习借鉴,共同做好大樟溪保护工作。
与会的永泰县河长办和检察院同志还应邀参观了德化县生态博物馆和德化县检察院生态法治教育基地。
大樟溪是闽江下游最大支流,发源于戴云山脉,流经德化、永泰、闽侯,汇入闽江,2021年被列为福州第三水源,向平潭综合实验区、长乐、福清等地供水。
2021年9月,永泰县检察院出台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助力大樟溪水质提升的工作举措,被列为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加快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20项重点项目之一。
为推动项目取得实际成效,永泰县检察院主动加强内外联动,借助2017年成立的“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机制,联合德化县检察院与两县河长办协商达成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加强大樟溪保护跨域协作的意见。
两地四方意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从严惩涉大樟溪违法犯罪、协同上下游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求偿协作、涉河涉水行政公益诉讼互鉴互动、大樟溪水质问题综合治理、跨域纠纷调解等六个方面进行协作,分别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负责沟通对接,并建立年度“四个一”联合行动安排,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察长联合巡河,一场水环境保护联合宣传,一堂治水理论与检察实践交流研讨,一份大樟溪保护检察共治年度报告,共同描绘大樟溪流域河畅水清岸绿、人水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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