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3 15:54 阅读量:5k+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检察技术人员在检察院是特殊的存在,他们常常居于“幕后”,利用科学技术手段辅助侦查、配合案件审查,通过检验鉴定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台前”的检察官办案提供技术支撑;他们虽是“辅助”,却发挥技术专长察微析疑、还原真相,捍卫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2024年12月,在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的故里——福建省南平市,刘勇、闫仲毅、邢庭、曾吉、刘龙清等5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从幕后走到台前的他们,也带来了鲜为人知的工作经历,以及令人称绝的检察技术。《检察日报》报道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养成记,敬请关注。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提到刘勇,大家脱口而出的第一印象都是“认真”,并都有信手拈来的事例佐证。
一心只想干好技术“老本行”
1991年7月,刘勇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系毕业后进入最高检,在最高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任助理工程师,从事检察技术工作。1996年,因工作需要,他被调整到了其他工作岗位。
几年后,最高检将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合并,成立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5年,中央开始进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最高检党组决定由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建设和参与遴选首批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并对外称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还为此购置了一大批新型精密实验设备。
“我看到这些设备时,就像战士看到一把好枪,心里很痒痒。我想回归自己的技术‘老本行’,用自身专业知识为检察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刘勇说。2008年10月,他如愿回到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回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修。
刘勇清楚记得刚到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时检验的那起案件——张某非正常死亡案体内毒品检验。
2009年,张某贩毒,在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将包装好的冰毒吞咽到了肚子里。后来,张某在审讯期间突然死亡,其家人怀疑是被公安干警刑讯逼供致死。
“当地司法鉴定部门检测出张某心血中有冰毒,但其浓度恰恰处于文献记载的致死量最高浓度的临界值。张某长期吸食冰毒,体内冰毒含量未达到致死量最高浓度,法医对张某是否为冰毒中毒致死难下定论。”刘勇说,当地检察院将剩余少量心血送到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后,刚刚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调过来的王朝虹和他一起经过多次实验,最后用了四种方法检测,均发现送检心血中冰毒含量是冰毒致死量最高浓度的2倍,张某应认定为冰毒中毒致死。
这一司法鉴定意见出炉后,不仅给了张某家属一个交代,也为公安干警正了名。
“老本行”也不能吃一辈子,刘勇一直没有放弃学习。他本身已有法医毒物、微量物证两项鉴定资格,后来又通过自学获得了图像资料鉴定资格。
2024年春节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检察官刘亮给刘勇来电致谢,告知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进展。“有了您做的人像鉴定,我们准确认定了行凶者,顺利办结了案件。”
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怀疑是父亲周某国替儿子周某浩顶包。从现场监控视频看,持刀行凶者是一个年轻人,显然不是其父亲周某国。但仅凭肉眼观察无法作为证据使用。黄陂区检察院遂委托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人像鉴定,刘勇接手案件。
“我们首先从二人的步态特征进行了分析。周某浩走路步幅较大、步速较快,迈步时没有高抬腿动作;周某国则步幅较小、步速较慢,迈步时有高抬腿的特征。从检材中男子的步态特征看,与周某浩的步态特征一致。此外,我们还比对了身高、衣着,最终确认案发现场的行凶者为周某浩。”刘勇说。
这些案件只是刘勇日常工作的缩影。重回实验室后,17年来,刘勇承办检验鉴定案件近300件,技术性证据审查28件。其中,在社会高度关注的念斌投毒案、河南鲁山“喝水死”等案件中,他都通过检察技术辅助检察官顺利办结案件。
从实验室到法庭
刘勇(右一)为全国检察技术骨干授课。
2020年9月,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该案历经14次成分鉴定,并经过经口毒性检测6次、皮毒性检测2次,此外还有其他各类检测报告32份。随后,刘勇和同事吕俊岗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我们针对案件涉及的历次鉴定意见、有关设备和方法原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一一作出回答。原本计划30分钟结束询问,因为辩方律师询问了大量的专业问题,实际持续了60多分钟。最终,被告人和辩方律师对成分鉴定意见不再有异议,达到了很好的出庭效果。”如今已是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环食药处处长的吕俊岗对当时的出庭情况记忆犹新。
科研也是司法鉴定人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刘勇办公室的书柜中,除了专业书籍外,还能看到他发表的30余篇学术论文,其中在SCI期刊发表的论文就有16篇。
“很多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鉴定并没有现成的方法可用,需要我们在实验中一步步摸索,在‘不可能’中还原真相。而这种方法一旦探索出来,下次遇到同类案件就可以直接使用,还能转化成科研成果。对我们来说,办案就是在做科研,做科研也是为了辅助办案。”刘勇说。
“这是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获得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有了这个证书,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就能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可。”刘勇拿着证书告诉记者,为了专家组验收时可以一次性通过,他们准备了将近三年时间。其间,刘勇更是主持编写了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两本书,里面详细记录了每个实验室运行、管理的标准,司法鉴定人操作的程序,为实验室规范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营造一个安心做科研的环境
“他对实验室的熟悉程度甚至超过了家里。”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电子证据一处处长李佳说。这种熟悉源于刘勇主持了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在实验室的设计阶段,刘勇综合考虑各专业实验室的特点和仪器设备的特殊需求,确定实验室的布局结构、承重、通风、温控等,他还自学设计软件绘制了设计草图,相关公司再根据他设计的图纸绘制施工图纸。
“我们的DNA实验室里有块逃生玻璃,一旦发生事故,里面的人一脚就能踹开逃生。”刘勇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问题。
检察技术工作,需要司法鉴定人长期的钻研和全身心的投入。为强化检察技术人员职业保障,优化职业发展通道,2022年3月,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完成参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套转工作,50名专业技术人员转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从此,检察技术人员有了稳定的晋升渠道,可以安心搞科研。
“刘勇非常热爱自己的专业,办事特别认真,任何事情交给他都让人很放心。参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套转工作如何开展,第一稿就是他写的。然后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反复打磨,才有了今天看到的最终版本。”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贺德银说。
“我们取得的检察技术成就,都是在前辈工作的基础之上取得的。我们现在也需要毫无保留地把我们的技术传给年轻人,并给他们提供一个安心做科研和司法鉴定的环境。”刘勇说。
唯有初心不变,方能行稳致远。如今,已是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二级总监的刘勇依旧保持着最初的热情,不懈钻研技术,不断优化管理,全身心投入司法鉴定工作中。
在北京市检察院,干警们常戏称办公楼的五层科技含量“超标”。在那里,不仅有各类检察技术实验室,还有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率先单设的数字检察工作内设机构。在那里,汇集着一批检察院里的技术匠人和数字先锋,承担着检察技术辅助办案和数智赋能法律监督多重使命。当众多检察技术人汇成一幅人物群像,有个人一定稳居“C位”——他就是北京市检察院数字检察部主任、北京检察科技中心主任闫仲毅。
他在检察技术岗位深耕24载,先后主持完成150余项技术项目的研发与应用,不仅是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更三次入选全国检察技术信息人才库(不同类别)。
当好还原案件真相的“钥匙”
命运的选择总是充满偶然与必然。2001年,通信工程专业毕业的闫仲毅,没有选择当时火热的IT行业,而是投身检察技术事业,成了老检察人口中那个新来的“学计算机的高才生”。他一边思考如何帮助检察人员从繁复的程序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一边脚踏实地地学习与实践。作为一名图像、录音资料检验鉴定人,闫仲毅先后为300余件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及指导,他形容自己的工作就是一把还原案件真相的“钥匙”。
2021年9月,张某在北京一家牛肉面馆就餐时,因琐事与邻桌就餐的李某等人发生冲突,随后,张某抄起餐厅的椅子击打李某头部,造成李某“左眼球萎缩”。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审查。办案检察官在张某拒不认罪的情况下,积极梳理在案证据,重点审查了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一份视听资料,但无法确定李某的眼部伤是张某击打所致,还是撞击倒向餐厅金属门柱所致。为此,检察官向北京检察科技中心申请技术支持,希望对此视听资料进行过程分析鉴定。
闫仲毅正进行人像同一比对分析。
闫仲毅回忆说,这份视听资料是客观反映案发过程的唯一可视材料,但画面清晰度不佳、行为姿态受拍摄角度干扰,造成检察官无法直接确认并利用其作为案件证据。
“鉴定人要做的,并不是‘流水线接单式’地拿来就开始鉴定,而需要先和检察官充分沟通,确保鉴定意见对影响案件的关键内容给出专业检验分析思路,真正给检察官的审查意见帮上忙。”闫仲毅告诉记者,在确认关键点后,他借助图像处理技术,对画面中冲突双方动作姿态、相关物体位置状态的变化情况及相互关系进行动态过程和静态单帧画面分析后,不仅最终给出了专业的鉴定意见,还通过鉴定人出庭的形式,将该案鉴定过程客观呈现给法庭。
“如果没有鉴定意见的分析,可能无法洞察重伤害行为(左眼伤情)的真相。”办案检察官表示,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含鉴定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来自检察官的认同,来自法院的认同,甚至来自辩方律师的认同……司法实务界的多重认可,凸显了检察技术鉴定的分量。在闫仲毅的带领下,北京市检察机关最近三年来技术鉴定案件量同比增长42%。他牵头建立的技术鉴定审查制度体系,已成功应用于1000余起疑难案件,为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每一分技术投入都成为生产力
“1541人次使用,55164条案例检索信息输出。”这是北京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北京市检察机关案例检索库2025年2月27日上线运行以来的数据。检索库实现了一键查询包括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北京市检察机关参考性案例及“检察首例”的功能,一线检察人员评价说:“案例检索的精准性和智能化水平提升后,可以把更多时间用于案件的分析判断。”
在闫仲毅的积极推动下,北京市检察机关已研发42个类似轻应用,均通过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认证,有力推动法律监督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塑造”转变。
为优化用户体验,闫仲毅团队在开发中还深入研究检察官使用习惯,从界面设计到操作逻辑,全部细致打磨。“要避免重复建设,一个开发框架可随需求优化迭代,实现‘为我所用’。”闫仲毅说,“要让每一分技术投入都转化为‘检察效能倍增器’,成为实实在在的检察生产力。”
无论检察信息技术如何更迭,始终围绕着不变的圆心——辅助解决办案中的问题,助力提高办案质效。24年来,作为“检察信息化的全科医生”,闫仲毅始终坚守“实用主义创新观”。他说:“对于检察技术人而言,最接近技术本源的就是‘实用’。”
以奔跑者姿态拥抱数智检察
2025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会在京召开,北京市检察院作为五家省级检察院代表之一,在会上分享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场景体系化建设经验。当天,会议通报了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评选结果,北京市检察机关模型应用、推广优胜及提名院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与有荣焉。”亲历现场的闫仲毅感慨道。作为见证着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从“小米加步枪”时期到坐拥12个专业实验室的发展、亲历着科技强检从电子化到智能化变迁的老检察技术人,更作为投身北京市检察机关“九个一”数字检察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的数字检察部负责人,他在履职中深刻感受着数智时代检察工作的更多可能。
作为数字检察部主任,闫仲毅负责统筹全市数字检察规划、数据整合与模型建用管理,牵头制定《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用工作指引》,对法律监督模型实施动态管理与定期评估。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已建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40个,覆盖“四大检察”各领域,数字检察对监督线索发现、监督案件办理的贡献率,均保持在60%左右。
近期,《北京市检察机关推进数字检察应用场景体系化建设工作手册(第一期)》印发。闫仲毅透露,下一步将以此为指引,有步骤地规划建用“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模型,推进应用场景体系化建设。
作为两个部门的“火车头”,闫仲毅深知改革创新需“精准轨道”与“强劲引擎”并重。在他的引领下,以首善标准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将技术与业务人才一体纳入专业培养体系,培育出复合型人才方阵——市级专家22名、专业骨干56名,为“数字赋能监督”提供坚实支撑。同时,两部门以“首善标准”打造出技术与业务双轮驱动的检察工作新格局,为全国检察机关数字化转型贡献可复制的“北京方案”!
“我们不是简单的码农,而是新时代的检察工匠。”科技让检察更智慧——这是闫仲毅作为检察技术人的初心,亦是他的前行方向。
“法医的职责是用科学还原真相,为生者权、替死者言。”这是江苏省检察院信息技术部法医邢庭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20年来,邢庭始终坚守着一名检察法医的初心使命,用追求极致的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尊重事实的良知,践行着“追寻真相、维护正义”的责任担当。20年间,他主办或参与办理的法医类鉴定、审查、协助案件已超过2500件,他也从一名普通法医成长为集办案、规范、科研于一身的新时代复合型法医。他用实际行动证明,法医不仅是科学与法律的桥梁,更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
追求至臻的办案好手
用真相捍卫正义
2010年3月,一起看似普通的死亡案件摆在了邢庭面前。张某因病情加重被送往医院,最终因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张某患有肾功能不全、高钾血症、肺部感染等病症,初步结论为正常因病死亡。然而,接手此案后,邢庭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背后的异常。
他和团队一道深入调查,发现张某生前曾遭受体表外伤和肢体长时间被约束固定,这些损伤与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之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为还原真相,他进行了现场勘验、尸体解剖、病理检验,并调阅了视频监控、体检记录和病案资料,查阅大量资料最终得出结论:张某的死亡并非单纯因病而起,而是由于外伤、肢体被约束固定等作用导致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这份关于损伤并发症的鉴定意见为案件的后续侦查和诉讼提供了关键证据,让相关涉案人员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类似的案件还有许多。2012年12月,被告人龚某在交通肇事后两次碾轧被害人徐某,导致其当场死亡。案件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辩护律师提出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构成故意杀人罪。邢庭接手此案后,反复观看现场监控视频,重新解剖尸体,并制作了1∶1比例的模型图,通过现场实验模拟还原被害人遭受碾轧的过程。最终,他确认徐某的死亡由车辆碾轧导致,而第二次碾轧与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加速了死亡进程。二审法院采信了邢庭的鉴定意见,龚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从“某省监狱罪犯谢某死因鉴定”到“某省刘某交通肇事逃逸案死因鉴定”“某省保外就医审查专案”,邢庭的办案能力不仅得到多方认可,更多次受最高检指派参与全国范围内的疑难复杂案件审查。
敢于创新的审查能手
实现规范与突破
邢庭(左一)在开展法医检验工作。
作为一名省级院的法医,邢庭不仅专注于个案的办理,更致力于推动法医鉴定和审查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他深知,法医的工作不仅是为个案提供技术支持,更是为整个司法体系的公正运行提供保障。
尤其是通过对一些冤错案件的分析,邢庭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鉴定意见运用出现失真和错位的情形,而且对鉴定意见的审查过程也有一些共性的、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如何科学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邢庭认为,亟须构建制度层面统一的标准规范。后来,邢庭在最高检组织领导下,牵头参与起草法医类鉴定专门审查指引等多部检察系统行业技术规范。例如2024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正是邢庭作为主笔全程参与制定的成果。这些指引不仅填补了技术性证据审查领域的空白,也在司法鉴定实务界引发了强烈关注,得到广泛认可。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协作配合,他在全省多地开展调研,充分了解一线需求,牵头起草了检察技术人员参与办案工作办法等6部检察技术规范性文件,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技术”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有益借鉴。为解决暂予监外执行实践中医学条件把握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他主笔制定规范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相关医学问题的意见,意见被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全文转发,部分条款还被2023年“两高三部一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采用。
邢庭的创新不仅体现在制度建设上,更体现在他对审查工作的深刻思考中。他提出的“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标准化”理念,以及专门审查要坚持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相结合、过程审查与意见审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复核审查相结合、专业审查与关联审查相结合的“审查四结合原则”,为法医工作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他常说:“只有认真细致的检验,严谨规范的流程,客观科学的论证,才能让每一个鉴定结果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勤于动笔的科研高手
用学术推动实践
邢庭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法医,更是一位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的科研高手。他白天在实验室里忙碌,晚上回到家就一头扎进书房开展自己的研究工作。作为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和第五期、第六期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邢庭主持、参与了多项最高检和省级科研课题,多篇研究成果获理论研究应用成果奖。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8篇,参与编撰《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释义》。他撰写的《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标准化研究》,为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的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有益探索,该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后,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邢庭不断总结法医鉴定和审查工作的心得体会,他出版了个人专著《法医类司法鉴定意见专门审查实务探析》,这不仅是他多年实践经验的结晶,更是对法医工作的系统性思考。
“科研是法医工作的延伸,它让我们能够从更高的视角审视自己的工作,找到改进的方向。”邢庭说。他始终相信,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让法医工作在科学的轨道上不断前行。
作为隐于幕后的技术官,检察信息技术人员是特别的存在,他们是检察系统中最懂信息技术的,又是信息技术人员中最懂检察工作的。浙江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曾吉,便是其中的一员。
专业技术精湛、业务能力优秀、工作实效突出,是大家对曾吉的普遍印象。“技术的力量唯有融入全局、深入业务,才能真正为检察工作赋能。”秉持这一信念,他从一名程序员一步步成长为浙江检察信息化领军型人才,并持续为之努力。他牵头建设的多项应用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广受用户好评的精品应用,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入选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信息人才库,获评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
让协同成为常态
一次远程提审、一次文书数字化送达、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在线签署……如今的检察工作中,检察技术的支撑无处不在,这离不开检察信息技术人员的付出。
为解决执法司法协同配合不足、监督制约不够等难题,2017年,浙江省启动了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其中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作为一号示范项目,由浙江省检察院负责,曾吉受命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启动初期,关于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定位的讨论十分激烈。有观点主张,在公检法司各建设一套统一的办案系统,通过内嵌刑事诉讼各阶段标准来确保公平正义。曾吉带领的专班团队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提出了系统应当定位“通道”的建议,即通过跨部门数据流转打破数据壁垒,构建一体化的网上协同办案体系,以达到加强协同与制约的核心目标。
该建议被采纳后,曾吉带领团队撰写了6万余字的技术方案,用5个月时间完成了1.0版本的研发,并经过半年试点,于2018年4月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应用。政法干警从此告别了繁琐的卷宗实物搬运、核对和交接工作,案件受理信息实现自动填录。
历经迭代升级,该系统现已成为全省政法办案的核心基础设施,截至目前已上线843个业务流程,实现全案件、全诉讼流程、全办案单位覆盖,开展线上协同办案54万余件,99%以上的刑事案件实现全数字化单轨线上移送。
让数据发挥价值
曾吉(右二)和同事在大数据中心分析研讨工作。
海量的检察业务数据能否转化为办案线索、释放价值,始终是曾吉团队考虑的重点。
一次,曾吉团队在一份简报中注意到某基层检察院跟踪监督“刑拘下行”案件(指公安机关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未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或未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的做法,便以此为切入点,开发“‘刑拘下行’案件检索”数据应用。他带领团队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掌握的看守所刑事拘留人员数据为基础,比对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信息,快速筛选出疑似未进入过检察环节的“刑拘下行”案件。后经相关检察院核实,部分案件确属长期未结“挂案”,随即发起监督撤案。
这次实践让曾吉心中有了数据应用平台的雏形:这个平台要具备数据资源管理功能,方便检察官查找数据;要有数据申请管理功能,确保检察官能够使用数据;还需配备低学习成本的数据运算分析工具,让检察官能够用好数据。
2021年,浙江启动数字化改革,浙江省检察院出台加快检察数字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推动办案模式从“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向“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曾吉设想并牵头建设的数据应用平台顺势迭代为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为检察官开展数字办案提供从数据申请、模型构建、线索核查到监督成案的全程支持。
曾吉的数据思维能力也令绍兴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陆海记忆深刻。该院在开展非法储存危化品专项监督时,曾吉给予了指导帮助,他提出票据这个关键要素。由此,该院紧扣销售票据异常情况,结合数据比对和实地调查,精准查证全市范围内危化品非法储存点位,先后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8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活动,最终责令限期整改32家,立案处罚12家,合计处罚54万元。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已成为培育优秀数字监督案例的摇篮。2024年以来,浙江省各级检察院在该平台上部署开展专项监督182个,成案2400余件。
实现“检察+”协同治理
在安吉县妇幼保健院,医生若在诊疗环节发现未成年患者呈妊娠状态,便会通过诊疗系统内嵌的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多跨场景应用进行报告,公安机关可于当日受案,检察机关同步依法介入,第一时间开展一站式办案取证,并对相关DNA样本及时固定。得益于该应用的强制性和即时性,监督救助线索实现一体流转处置,跟进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等多元综合保护举措。
该应用是“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打造的共治子场景之一。该平台由曾吉于2024年设计,汇聚各方治理力量,打通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对接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浙政钉”、“浙里办”等浙江省域骨干应用,实现检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线上多跨协同。
“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也因率先实现线上行刑双向衔接以及检察建议发送反馈闭环,被最高检列为全国试点。截至目前,该平台已贯通582家单位,开展行刑正向衔接8919件、行刑反向衔接5613件,制发检察建议635件。
如今再谈起检察信息技术人员的角色定位,曾吉的理解更为深刻:“检察信息技术人员首先应当是检察产品经理,职责是洞悉检察官的需求,也要善于引导检察官实现需求显性化表达。当然,最好是‘六边形战士’,要身兼系统架构师、项目经理、运营专家等多重角色,不光是让网络不断、系统不瘫、数据不丢,还要善推介、重迭代,在不断完善中让系统从能用走向好用,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4年12月21日,在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的故里——福建省南平市,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检察技术工作会议召开,漳州市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与4位检察同行在会上被授予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
手捧证书的那一刻,27年职业生涯如电影倒带,在刘龙清脑海中一幕幕闪现:每一次出现场、每一次排查疑点、每一次出庭说明,都奔向探寻真相、追求正义的路上。“一双妙手,满怀仁心。解读死亡密码、寻找证据守护司法公正。”这就是刘龙清的坚守。
为死者言
成为案件真相的解码者
2023年5月28日清晨,小伟(化名)在出租房附近突然昏倒在地上,当即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最终,他昏迷三个多月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小伟入院治疗时,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警方查明,小伟的伤是被与其共住一室的曾某、魏某殴打造成的。对于他的伤情,此前鉴定为“轻伤二级”。在审查时,刘龙清和同事通过分析病历、三维重建肋骨骨折形态,发现小伟入院时已出现心源性休克,休克与损伤有关,符合重伤二级标准。这一判断,推翻了原“轻伤二级”鉴定意见。
2024年8月,此案开庭审理。法庭上,辩护律师对小伟的死因提出质疑,认为死者死亡系因自身心脏病导致心跳骤停,与曾某、魏某无关。
“患者心跳骤停前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明显,入院时肌肉组织严重受损,肌酸激酶升高达28839U/L。而肌酸激酶超过5000U/L,即可导致血压下降,直至休克、心跳骤停。”刘龙清以法医身份出庭说明,由果溯因直指问题关键所在。
及时治疗能否避免死亡?刘龙清答疑解惑:“5月28日,被害人心跳骤停时,脑细胞已缺血缺氧40分钟,远超黄金抢救期。即使入院后恢复心跳,严重的缺血缺氧性脑病已不可逆。”同时,他当庭展示了病理切片中脑组织液化性坏死的影像。
围绕“自身疾病及医疗行为是否介入死亡原因”的争议,刘龙清解释称,被害人没有基础疾病,医院抢救及时,不存在死因竞争。
“所有证据都指向‘长期暴力’,肌肉软组织严重挫伤后肌酸激酶异常增高导致心跳骤停,经心肺复苏后长时间昏迷卧床继发了严重肺部感染,导致被害人死亡。”这番专业陈述让合议庭当庭采信。最终,曾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与所涉其他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魏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7年来,刘龙清解剖尸体386具,发现并纠正错误鉴定476件,与团队出具各类检验鉴定文书2.1万份,均无差错,成为案件真相的“解码者”、司法公正的“守门人”。
云端架桥
3000公里外的技术援藏
刘龙清审阅送检的CT片。
“死者右肩胛上区及下区分别见一处12cm及19cm长的横形砍创,推断是两种以上不同作案工具所致。”2024年4月,在漳州市检察院法医工作室,刘龙清轻点“云平台”,屏幕那端,3000公里外的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检察院内,办案检察官紧盯实时共享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屏幕,听取刘龙清的意见。
一块屏幕,一根网线,架起的闽藏检察技术天路,缘于刘龙清的一次赴藏办案之行。
2021年盛夏,刘龙清作为最高检专家组成员,受命驰援西藏办理某专案。在海拔3900米的日喀则,他强忍头痛、克服高原反应,白天穿梭于看守所与案卷室,夜晚奋笔疾书撰写审查意见。
办案终有期。援藏工作经历让刘龙清意识到,西藏地区检察院没有法医,单纯派遣人员援助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基于此,2021年12月,在最高检、福建省检察院的见证下,漳州与昌都两地检察院的“人身伤害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协作机制”应运而生。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首次为对口援助开通“云鉴定”通道,一条穿越横断山脉的数字桥梁就此搭建。这条数字桥梁的另一端,是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刘龙清劳模工作室。
平日里,刘龙清带领团队通过云端系统对昌都市检察院委托案件进行“毫米级”审查。从“创口损伤机制分析”到“微观组织切片分析”,一份份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成为法庭上无可辩驳的正义砝码。该协作机制运行以来,漳州市检察院“云审查”186件案件,对发现错误和瑕疵的鉴定,提出纠正意见。
在“云援助”机制运行一段时间后,漳州市检察院还通过开展鉴定质量分析调研,及时对所受理审查的鉴定意见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办案人员培训、加强对鉴定机构监督等5条建议,促进昌都市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如今,这道穿越雪山的数字光芒,不仅照亮了昌都检察的办案路,拉萨、日喀则、林芝、山南、阿里等地检察院,也陆续接入协作系统,正帮助更多地区跨越司法技术障碍,将“技术正义”浇筑成青藏高原的司法基石。
“技术110”
青年法医的指导专线
今年3月,一份保外就医的申请材料让厦门市检察院法医郑雅洁犯了难。她当即拨通刘龙清的远程指导专线——这是福建省检察机关青年法医的“技术110”。
材料显示,罪犯黄某以“宫颈原位腺癌”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而刘龙清梳理黄某的三次手术记录发现,二次根治术后证实癌变组织被完全清除。
“首次手术已切除全部病变组织,二次手术标本未见癌残留。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正是通过刘龙清的远程指导,郑雅洁捕捉到黄某三次手术病理报告的演变规律,为案件后续处置提供关键依据。
这起案例,正是刘龙清团队日常工作的缩影。按照福建省检察院要求,刘龙清团队承担起全省检察机关新进法医实训工作,以提升青年法医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法医实训基地设在漳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不定期举办法医技术研讨、培训等活动,由刘龙清带领团队授课,并指导学员进行法医临床检查、尸体解剖、影像阅片、病理阅片等实践操作,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医专家进行学术交流和技术指导。
“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如今,荣誉墙上的那一块块熠熠生辉的奖牌,是刘龙清扎根基层、成长蜕变的见证,更是他以使命、责任、担当,对法医这个职业最崇高的礼赞。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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