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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恒明:跨界“多面手”善啃“硬骨头”

2025-05-24 14:00 阅读量:1.7万+

华人号:社会能见度

跨界“多面手”善啃“硬骨头”

——记全国先进工作者,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

汤恒明(左)与年轻干警讨论办案思路。

人物档案

汤恒明,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荣誉。2025年4月,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你为安徽省检察机关争了光,我代表省检察院党组向你表示热烈祝贺!”4月29日上午,载誉归来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受到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文娟的亲切接见。

“没有等出来的成功,只有拼出来的精彩”,这是汤恒明的座右铭。从基层农技员到司法警察,再到检察官,汤恒明是一路奔跑的“追光者”。从检17年来,他始终心怀百姓民生,坚定法治信仰,以求极致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他所承办的10起案件先后入选最高检、安徽省典型案例,是安徽省检察机关有名的跨界“四大检察”的业务专家。

小事与大事

作为基层检察院第一批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汤恒明以一颗赤诚之心担起守护公益的重任,把对公益的热爱融入每一个案件中。

为守护青山绿水,他敢啃“硬骨头”。2018年,镜湖区检察院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12”“1·26”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生态环境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事实交叉,涉案人数多,法律关系复杂,在没有先例可循的前提下,汤恒明带领办案组一头扎进案卷堆里,沉下心来研究学习大量相关法律规定,在两个星期内审查全部卷宗76本,最终解决了责任主体承担、损害赔偿范围确定、责任类型划分等一系列难题。

如今,谈起该系列案件办理的细节时,汤恒明仍然记忆犹新。“依法介入时,我们发现在环境损害评估报告中,针对倾倒固体废物与造成环境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表述用了‘此次倾倒是造成环境损害的重要原因’。而事实情况是,倾倒固体废物是造成环境污染的直接原因。鉴于这样表述不严谨,也不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遂建议将‘重要原因’改为‘直接原因’。”汤恒明说。这一建议得到了安徽省检察院、芜湖市检察院的采纳,最终经过沟通会商,评估机构将“重要原因”改为“直接原因”,从而为整个案件赔偿奠定了基础,避免了后期责任承担划分不清的问题。

此后,镜湖区检察院对11家源头企业、24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均得到一审、二审法院确认,所诉请的1968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也全部赔偿到位,促进了长江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

围绕长江生态保护,汤恒明牵头培育“‘镜’卫皖江”特色工作品牌,探索“专业化办案+刑事公益并行+推动综合治理”办案模式,研究提出以专家意见评估形式解决长江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难、鉴定贵、周期长等问题,为长江流域办理非法采砂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参考。他通过办案共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4000余万元,以法治之力拱卫“长江大保护”,该品牌也因此获评最高检2023年基层检察院建设“一院一品”特色品牌。

群众的“小事”也是头等大事。芜湖群众忧心的“安徽的北大”——皖江中学堂年久失修、步文亭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蒙尘”、超高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都在汤恒明的积极推动下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妥善解决。这些关乎民生利益的“小事”,都是他始终放在心间的头等大事。他用专业和智慧,让那些群众利益被损害的角落,被法治之光照亮。

开路与领路

事情不管有多难,只要交给汤恒明办,他总会想办法干好,领导和同事们都说他是个“敢于担当的人”。

2022年5月,担任镜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后,汤恒明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对审核、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严格把关。

2023年9月,芜湖市检察院将一起安徽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交由该院办理。该案社会关注度高,涉案人数多达76人,违法犯罪事实100余起,案件时间跨度30余年。面对困难和压力,汤恒明不推不躲,毅然领办这起案件。作为专案组组长,从案件依法介入开始,他带领专案组在公安机关全程驻点指导,仔细审查每份证据,依法提出介入意见100余条。

正式受理该案后,他和专案组同事连续10个月加班加点,攻坚克难。案涉企业几千万元的资产明明一直被黑社会组织控制,但公安机关却没有查到相关违法违规的证据,对该企业财产如何处置一度让专案组犯了难。经反复审查涉案企业证据材料,最终,专案组从800多份银行转账记录中查到该企业最初的注册资金来源于涉黑财产,汤恒明提出予以没收的意见获得法院的支持。凭着这股钻劲,专案组在汤恒明的带领下,成功解决了该案组织者、领导者的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难题,对该案57名被告人成功起诉,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

“那时候我们整天都泡在这个案子里了,加班是常态,尽管汤检的儿子正面临高考,但他没有因此缺席过一次,始终和我们并肩作战。”镜湖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朱赟说。

该案办理经验被最高检有关部门转发推广,专案组也被安徽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针对该案涉案财产处置难点,汤恒明还撰写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办案难点及解决路径》,为全省类案办理提供了指引。

高标准与严要求

工作中,不管是担任部门负责人,还是分管领导,汤恒明都能以身作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他不仅带头干,还善于思考,用心教大家怎么做,在同事的眼中,汤恒明是个能干更善干的人。

社会危险性是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的关键,也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和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的重要考量因素。长期以来,如何准确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一直是困扰检察办案实践的一道难题。

2023年9月,镜湖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新一轮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接到试点任务后,汤恒明带领工作专班反复研究试点要求,确定社会危险性评估首要解决的是在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基础上,如何科学确定评估指标,即将哪些信息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

汤恒明告诉记者,试点中,工作专班认真分析镜湖区近年来犯罪结构出现的新变化,综合研判影响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主要因素。经过一次次“头脑风暴”,工作专班认为对社会危险性的判断主要关注的还是人的因素,犯罪嫌疑人的案外社会性信息则是反映其社会危险性的重要参考,因此应重点将能够说明犯罪嫌疑人社会关联程度的家庭情况、职业背景、经济条件、社会交往、生活习惯、活动轨迹等信息纳入评估范围。工作专班通过对已办案件回溯和在办案件测试,进行多轮实践、修正、再应用,从而形成了有地区特点的以“人”的因素为核心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指标体系和量化模式,有效提升了审查逮捕案件工作的质效。

工作中,汤恒明还特别注重对青年干警的悉心指导、培养锻炼,把办案经验,写作心得,典型案例培育、撰写方法等分享给青年干警,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影响带动年轻干警提升综合素能。

现任芜湖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的任婕,也曾经是汤恒明的“兵”。刚进入镜湖区检察院工作的第一年,任婕到该院办公室学习锻炼,汤恒明此时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是大家公认的“笔杆子”。为了确保所撰写内容的权威性和精准性,汤恒明坚持研读政策文件、领导讲话,深入办案部门了解相关案例。这种对工作严谨细致的作风,让任婕对工作标准有了深刻认识,并以这样的工作标准要求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

2023年11月,时任镜湖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的任婕在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汤检工作中吃苦耐劳、敢于挑战、努力钻研的敬业品格,为我们年轻干警做出了榜样。”谈起成长经历,任婕说道。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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